新租屋處在關渡的斜坡上,要到市區買東西有條狹窄又充滿荒草的小徑可以省下不少時間跟距離,夜晚一個人走下那條小徑總覺得前程未明,而回家時就安心許多,今天晚上下樓買晚餐時,才發現,原來的路的盡頭有盞路燈,下斜坡時,光在後頭,所以影子會遮住路,回程時,影子在後頭,前面的路就被光照的清楚許多。
其實,平常生活也是這樣,人總是要向著光才會看的清楚路該往那走,背對了他,路就會被自己的陰影遮住,變得晦暗不明,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但人是種矛盾的動物,明明知道要是直視陽光你便會灼傷眼睛,但卻總是忘記,只有到眼睛刺痛時才會想起來,然後低頭看著地面這些被照亮的東西...
不過人應該放棄不了陽光,只是如果一直看著地面,會不會忘記其實還是有陽光存在呢?或許,我不知道,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