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動物園是個神秘的片子,主角柯林·法洛飾演一個喪偶的鰥夫,在社會的規定下,他必須在45天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不然就會變成他所指定的一種動物,片名的龍蝦(The Lobster)就是主角想要變成的動物,從片子的設定中來看,這應該是齣荒謬的喜劇,不過別被騙了,如果你抱著看喜劇的心情去,最後應該是滿嘴苦澀。
--以下有劇情,請斟酌--從導演以往的作品可以知道,這似乎不是個歡樂的片子,主角在片中彷彿一直充滿著厄運,在一個又一個逆境中尋找生存下去的方式跟依靠,片中預設的背景跟時代並不清楚,但看得出來是個反烏托邦(Dystopia)的狀況,一個個奇怪的規定箝制著人們,卻讓社會看來表面和諧。
從入住飯店的第一天開始,主角就積極的想要完成這個"配對"的任務,他評估、打量身邊的每個可能對象,貼上”可以”/“不可以"的標籤,然後試著交談、認識對方,不過跟其他人比起來,他算不上積極,算得上有點半放棄了,相較之下,他身邊那位不惜讓自己流鼻血也要找到另外一半的同伴,可是努力許多,這邊有一件頗有趣的事,片中每個想要找到另一半的人,都不是在尋覓所謂的喜歡、愛戀,卻一直執著在所謂的”共同點",同樣喜歡打獵、同樣無情、同樣會流鼻血,當然一段關係需要一些兩方共同的語言跟共同點,但是相處不是這個簡單的1+1=2,他是兩個人之間許多同理心、共通點、體諒、愛情、親情交雜之後的產物,所謂的共通點並不一定代表可以建立相同的語言來溝通,也不代表兩個人真的交心。
主角的朋友選擇偽造流鼻血的症狀來建立共通點,主角選擇假裝冷血來建立共通點,前者被主角的報復戳破了,不知道結果如何,後者最後因為親情的羈絆敗露,如果前者的感情建立在其他的事物上,或許兩個人最後還是能走過吧?但如果兩個人只是在於女方對男方共通點的迷信,以及男方對於不想變成動物的心態,那最後應該也是悲劇收場,後者一樣是虛假的共通點,但卻是主角自己敗露,因為主角假意喜歡的對象殺了他已經變成一條狗的哥哥,感情跟親情本來就不是對立的東西,是相依相存的,一段感情到最後,一定會有親情的成份,或多或少,雖然對主角來說,他哥哥已經變成一隻狗,但感情還是在的,所以當主角根本只是假裝喜歡的對象殺了他哥時,他當然會怒不可遏的結束這段關係。
電影的後半段,柯林·法洛逃出了旅館,加入了森林裡的獨身者行列,卻在那裡遇到了瑞秋·懷茲,然後墜入愛河,妙吧?單身的時候處心積慮想要找到另一半,甚至旅館方也想方設法的用些荒謬的誘因撮合裡頭的旅客,等到受不了這一切,決定加入單身者的隊伍,卻在裡頭找到喜愛的另一半,當然,開頭就說這不是喜劇片,所以他們兩人註定被拆散,獨身者團體的頭頭發現了兩人的情愫(我覺得有一半是柯林·法洛自制力太差,所以被發現),所以他決定弄瞎了女主角,試圖讓他們所謂的共通點消失,不過柯林·法洛這次也一樣,動手、逃走。
片子的最後一段有兩件事情值得想想,第一是他最後的決定,柯林·法洛決定弄瞎自己,讓他跟瑞秋·懷茲有共通點,然後一起生活,但導演沒有交代他是否下手,把結局留給觀影者想像,對於他是否動手,大多的評論都是沒有,因為之前他所展現的行為都是怯懦跟逃避,所以在最後必然也是放下瞎眼的瑞秋·懷茲逃走,但或許我對人性多點信任,也或許我喜歡多點希望,總覺得他如果當下想要逃走,他應該之前知道瑞秋·懷茲瞎了時,就放下她走了,當他決定殺了獨身者領袖時,我覺得就是他已經跳脫那個怯懦的逃避者了,而這也引出下一個值得想想的事情。
第二個值得想想的是主角對於愛情的認知,如之前所述,片中對於愛情的立基點建立在"共通點"上,兩個人要有共通點,才會成為戀人,但主角經過前面那些偽裝、假裝,到認識瑞秋·懷茲,難道他沒有醒悟感情的另外一半並不是建立在這件事情上嗎?對於瑞秋·懷茲,柯林·法洛先被他吸引,在攀談的過程中,發現兩人的共通點是近視,但最後瑞秋·懷茲瞎眼了,兩人的共通點其實已經消失了,可是柯林·法洛卻仍舊喜歡她,願意為她殺人、為她逃離組織、甚至為了讓他們兩人繼續相愛,打算動刀弄瞎自己,製造新的共通點,可他難道沒發現嗎?瑞秋·懷茲瞎了之後,他們已經沒有共通點了,但他卻依然愛瑞秋·懷茲,這件事本身不就證明愛情不是建立在共通點上嗎?弄瞎自己製造共通點這件事,只是他自己被社會氛圍所囿之下的迷思而已。
同前面說的,我喜歡多點希望的結局,我希望電影的最後,柯林·法洛在鏡子前面拿著刀,終於弄懂了所謂人們相愛的真相,弄懂了共通點只是個表象,弄懂兩個人的相愛就並不是只建築在共通點上,然後他決定不弄瞎自己,而是懷抱著那珍貴的感情,回到瑞秋·懷茲身邊照顧他,與她相守一輩子,在社會上以一對愛侶身份繼續生活下去,我是如此希望、也如此解讀這個結局~

